但在实际研究过程中,约翰逊兄弟却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高质量学习的发生绝不是孤立的结果,[1]高质量学习的发生应是团队努力的结果。他们在实践中也深深感觉到:如果一所学校只有一两名或极少数教师在实施合作学习,难度就很大,而且很难坚持下去;如果要想使合作学习更有效地得以实施,“就必须能在课堂、学校与学区三个层面、在教学活动与组织结构两者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合作学习效用的真正发挥,不仅与教师、学生相关,也与学校校长的领导理念、领导方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学校的校长如果能够把合作学习的思想和理念推广到包括行政决策、教师管理等各项学校管理活动之中,那么,就可能推动全体教师为了实现共享而一起工作,实现工作方式由单独工作向共同工作的转变;就有可能建立起一支有凝聚力、富有朝气的工作团队,就可以充分激发教师与学生持续改善其工作质量的激情。[2]在此背景下,约翰逊兄弟提出创建合作型学校(cooperative school)。
何谓合作型学校?用约翰逊兄弟的话来讲,“合作型学校即以团队为基础的高效能学校”,换句话说,一种以团队为基础的高绩效组织结构的学校就被称为“合作型学校”。不难发现,合作型学校最突出的理念是强调通过发展学校内部成员的合作性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3]合作型学校是合作学习的思想和策略扩展到学校管理层面的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