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犹太人的一真性在于选择自身成为犹太人——也即,在于实现一个人的犹太状况。本真的犹太人放弃了普遍人的神话;他了解他自身,并且希望自身作为一个历史的和被诅咒的被造物进入历史;他不再逃离自身,不再为他自己的种类感到羞愧。它理解社会是恶的;非本真的犹太人以其天真的一元论取代了社会的多元论。他知道他是一个被隔离、不许接触、被轻视、被剥夺人权的人——并且,正是如此,他宣称了他的存在。同时,他放弃了他的理性主义的乐观;他看到非理性的区分粉碎了世界,并且在接受这一粉碎的过程中——至少在关涉他的事物中——在宣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的过程,他使一些这样的价值和这样的区分成为他的。他选择了他的兄弟和他的同辈;他们是其他的犹太人。他在人的庄严上支撑一切,因为他接受了生活在这样一种境况中的义务:不宜居住的事实准确地定义了这一境况;他从其屈辱中产生出他的骄傲。”(《反犹太分子和犹太人》,136~137页)
[奥]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
《自我与本我》(1923)(节选)
《精神分析引论新编绝》(1933)(节选)
《自我与本我》(1923)(节选)
一、前言
我在《超越唯乐原则》一文中已揭示了一系列思想,而这里的讨论则是这些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我对这些思想的态度,正如我已说过的[1],是属于一种有几分仁慈的好奇心。在本书的一些章节中,这些思想同分析观察到的各种事实相联系,并且,我试图从这种联系中得出新的结论。但是,本书并没有从生物学那里借来新的东西,因此它比《超越唯乐原则》更接近精神分析学。在性质上,它的综合多于思辨,而且似乎怀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但是,我意识到它只是最粗略的概述,而我也十分满足于这样的粗略概述。